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法制保障的缺失和行政监管的不力,建筑垃圾管理链条各节点均存在着阻碍和缺失,建筑垃圾管理系统并没有形成闭合的回路。

具体来说,在垂直的产业链上,首先建筑垃圾产生源头系统,建筑垃圾主要在建筑施工过程、装修、拆迁过程中产生,其中新建工程的余土和旧建筑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量最大。这个系统是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关键,但是政府对这一系统的管控还停留在施工现场的清洁管控阶段,对产量的控制并不到位;其次是建筑垃圾分拣、收集和运输系统,这个系统是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建筑垃圾的成分复杂,种类众多,少部分建筑垃圾含有危害性化学成分,只有对其进行合理的分类收集,才能做好无害化处理。当然,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规划之初就做好建筑垃圾处置计划,例如采取何种方式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否则工程项目一旦交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就很难对建筑垃圾的处置进行控制。但在这一系统,分拣收集的过程是不存在的。政府的管控只属于运输管控的范畴,达不到物流管控的水平。

最后是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系统,包括再生建筑垃圾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污染控制过程。根据目前可行的技术水平,建筑垃圾中可燃烧的有机物一般用来焚烧发电和制作堆肥,其余的惰性物质被破碎、筛分后用来制作再生产品,或是混入其它材料中充当骨料,钢材、铝材等金属材料一般经过回炉冶炼以后被再次使用。但根据前文所述,目前再生建材企业的生产原料得不到保障;市场上对再生建材产品存在误解,推广困难;污染控制环节也基本不存在。

从横向来看,主要是综合处理企业、政府、科研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相互协作关系。其中政府应处于最重要的地位,虽然政府的管控并不需要具体入微,但它不仅对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企业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还通过其它手段间接作用于该产业。因此政府管理的不到位,法制的欠缺是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链无法形成的最关键原因。其次,政府对科研单位有一定的投入,科研单位例如武汉市环科院也就武汉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问题提出相关规划,包括选址、经费、处理技术、招标方式等,但这些科研单位更多的为政府提供了政策依据,并没有惠及企业。例如,目前再生建材生产的技术已较成熟,再生建材产品的质量是可以得到保证的。但是这些技术手段没有通过合理的渠道传达到再生利用企业,无法提高该产业技术成熟度。

政府部门没有强制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计划和预算,缺乏源头管控系统。在运输阶段缺乏统一的收集系统,由于没有处置计划和费用,建筑垃圾被就近一倒了之,直接导致了建筑垃圾再生企业的原料来源无法保证。由于新建工程没有使用再生建材的硬性指标,再生建材产品缺乏销售渠道上的制度保障,加上市场上对再生建材又存在一定的偏见和误解,使得再生建材很难与新生建材竞争。

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和统一的消纳场所,郊区闲置土地、湖泊就成了建筑垃圾的填埋场。少数的填埋场由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处置收费制经营,更多的则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收取费用。而再生利用企业则很难从这一渠道获取原材料。缺乏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和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持,再生建材产品只能进入低端市场。政府在销售环节没有激励政策,在生产环节也没有补贴政策,再生建材产品市场化道路受到阻碍。

首先,建筑垃圾未经过分拣收集,建筑垃圾循环处理缺少重要前提。建筑垃圾的种类繁多,包括废弃混凝土、砖石、渣土、废钢筋、铁丝、电线、废木材、木屑、碎塑料、碎玻璃等等。混合的建筑垃圾无法被直接利用,必须按废弃材料的性质进行分拣,然后才能进行处理再生产。比如废弃混凝土和砖石可以用来生产粗细骨料,渣土可以回填做桩基填料,砖石破碎筛分后可以制成各种砖块。废钢筋、铁丝、电线及各种钢配件,可以回炉再利用;废木材、木屑可以制作各种人造板材;废塑料、玻璃等也都可以回收再利用。对于不能被利用的材料,也要按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处置办法,以免造成环境污染。这一环节的缺失,会使得再生建材企业获取原材料的成本进一步加大且利用率低。此外,被混运的建筑垃圾中含有许多无法再利用甚至是会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材料,即使再生建材企业对混运来的原材料进行分拣,如果没有能力对分拣后的无用材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就只能废弃堆置,无疑会加剧该企业周边的环境污染。

第二,物流信息平台的缺失,使得政府部门难以对建筑垃圾产业进行全面的调控监管。由于没有系统的建筑垃圾信息管理平台,即使是政府部门也只能对建筑垃圾的总产量做一个粗略的估算。如果要得知每区域每天的建筑垃圾产量、类别、去向,则几乎是不可能的。信息的闭塞致使企业获取原材料的渠道不畅通,运输单位也不知道哪里有需要只好一埋了之。政府管理部门没有对产业链个环节进行实时监管,也无法进行及时的供需调剂。

第三,建筑垃圾再利用处理技术的咨询与指导服务的缺失,使得建筑垃圾产业发展的缺乏必要支持。前文介绍过中国城市环卫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成立的目的之一是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面在企业和政府间搭起一道桥梁,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但目前该委员会却更多的是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对企业的支持及其有限。且目前技术咨询仅停留在建筑垃圾的循环处理技术上,没有包括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咨询,如评价建筑工程的生命周期,设计方案的合理程度,不同方案的建筑垃圾的产量估算参考等。此外,现在建筑垃圾的分拣多采取人工分拣,也没有部门针对建筑垃圾机器分拣技术和相关设备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第四,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缺失,使得建筑垃圾再被循环利用之前没有一个可能暂时消纳调剂的地点。再生建材企业不可能有足够的土地存积大量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划至关重要,他不仅决定了武汉三镇的建筑垃圾能否高效快捷的调剂,还关系到运输路线设计,相关企业选址等多个环节。

第五是先进的循环生产系统的缺失,使得相关企业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实施上,在西安、深圳等市已经建成了一些建筑垃圾综合处置项目,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益。但目前武汉市的再生建材企业的生产方式更接近作坊式的生产。以上几个环节的缺失,加上企业的选址、设备、工艺、质量控制都缺乏政府的支持,使得企业无法壮大。

最后是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公众认知度低,建筑垃圾循环产业短时间内也无法进入大众视野。在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环境下,政府部门利用新闻媒体、文化部门、社会团体对社会大众进行了大量关于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宣传,但是对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宣传却极其有限。这既不利于提高社会对资源化产品的接受程度,也不利用发动群众的力量去监督建筑垃圾产业各环节的违法行为。
 

黎明重工
版权所有   河南黎明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0371-67981522    E-mail:vip@lmlq.com
建筑垃圾粉碎机|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如何处理|移动破碎站 - 河南黎明重工科技
地址:中国-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69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