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工程导致重庆市每年建筑垃圾排放量几百万吨,没有配套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其处理方式以消纳场简易填埋为主。
政策现状:重庆市现行的建筑垃圾管理政策《重庆市城区建筑渣土清运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和《重庆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件和程序规定》(渝市政委〔2005〕228号)仅涉及建筑垃圾离开工地后的运输管理和消纳处置,对建筑垃圾的源头控制和资源化利用存在管理空白,对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尚无明确的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管理现状:重庆市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和处置核定许可由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市建设、公安、规划、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在建筑垃圾的产生处、运输过程、末端环卫处置设施规划、环境污染程度等方面协助管理。但涉及部门繁多,没有形成全过程的一体化监管体系,目前的监管重点仍是在严禁建筑垃圾非法处置的同时引导建筑垃圾进入合法填埋场。
处理现状:重庆市建筑垃圾在施工或拆除现场不经过任何处置直接装车外运,运输途中无防护措施、渣土飞扬,并且终端处置为近距离倾倒,场所多是非法露天堆场、沟槽等,不仅影响周边土壤、大气、水体环境而且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另外,现有的合法消纳场也只是简易填埋,没有 “无害化”控制或卫生处置措施。
再利用现状:工地建筑垃圾中的废钢、旧门窗等一些利用价值较大的废料,在施工或拆除过程中大部分被拆迁或拾荒人员收集处理;大部分的惰性材料(如废混凝土、碎砖等)需要外运处理。但是以利润为中心的 承包商没有看到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效益,再加上管理部门执法不严和再生产品市场前景渺茫等原因,重庆市建筑垃圾中惰性材料的资源化水平几乎为零。
规划现状:重庆市现有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缺乏统一规划,无序化管理;多处建筑垃圾倾倒点中备案少,其余都是违法场所。这些倾倒场大都由个体经营者和附近农民负责管理,采用一两台推土机或装卸机等简单机械违规作业,更无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简单、粗放,经常由于利益冲突,引发矛盾与纠纷,严重妨碍了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